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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考試科目順序

法語考試科目順序如下:

(1)法學考試中的客觀題。

法學考試的客觀題包括上冊和下冊。

第壹卷考試科目: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35題,不定多項選擇題15題。

(2)法語考試中的主觀題。

法學考試主觀題是壹卷。主觀題考試科目: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主觀題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

法律考試的學習方法:

第壹,堅持學習理論與解決問題實踐相結合。學完壹章,馬上做題檢驗學習效果,讓知識點牢牢記住。

二是註意錯題的積累。經常保留錯題本,把錯題本上容易錯的題記下來,在總復習階段拿出來加深印象。

三是形成知識點思維導圖。根據書本上的知識點總結,形成思維導圖,加強對知識點的理解。

希望各位考生靜下心來,抓緊時間備考,爭取法學考試取得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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