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題內容:
主觀題考試為壹卷,主要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法律考試簡介:
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以及政府部門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學考試改革以來,年通過率壹直保持在10%-15%。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設立的法律職業證書考試。
法語考試分數設置及申請要求:
1,分數設置:
客觀測試由兩部分組成。每張試卷100題,分值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分,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50分,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300分。主觀題考試為壹卷,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和其他題,分值為180。
2.應用要求: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