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壹的時候,我最感興趣的科目是法理學。我有壹個非常幽默的老師。他經常講壹些現實生活中的案例,然後分析法律原理。這個時候,對我來說,法理學是壹門即使不看部門法規也能基本分析出立法方向的學科,對我以後參加司法考試很有幫助。很多法律法規我都不記得了,只靠推理就能做到。
以上是為了說明法理學的基礎作用,相當於學習法學的基本功。總之,法理學只講兩個問題,任何法律都會包含這兩個問題,即什麽是法律(本體論)和什麽應該是法律(價值論)。當妳理解了這些,妳會發現,現實中所有的法律辯論,看起來都是在說這件事實際上是什麽(現狀),其實還不夠好。
我感覺本科期間對法理學學習的無知和教材的復雜有直接關系。當然,壹些我盡力背下來的概念也讓我受益匪淺。建議妳壹開始就掌握所有的基本概念,比如法律、權利、義務、權力、法理、法律規則、法律關系等等。
我推薦龐德的五卷本法理學。第壹種相對不常見。我建議從第二個開始,妳會驚訝於其嚴密的邏輯和作者深厚的法學背景。同樣推薦的還有哈特的《法律的概念》,這是壹本為想學習法理學的人量身定做的書。比起其他學者的書,我更喜歡哈耶克。我讀過他的許多書。他的語言幽默,喜歡用歸謬法來解釋事情。有興趣可以看看。
我祝妳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