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可以依法進行勞動仲裁或者提起勞動訴訟。需要註意的是,壹般情況下,等待時間不會影響您索賠的權利。
關於賠償請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解除或者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除非雙方協商壹致,縮短或者放棄這壹期限。用人單位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或者在通知期限屆滿前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壹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而且根據最新的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違反法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工資的300%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