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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轉發是謠言嗎?

我國法律暫時沒有造謠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規定,同壹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查看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能構成誹謗罪。

如何舉報網絡謠言犯罪

1.拿著相關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證據到公安機關報案就行了。

2.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受理公民舉報,詢問情況,並做好記錄。經審查,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而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壹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第六條在信息網絡上發布、刪除網絡信息,以處理網絡信息為由,威脅、脅迫他人索取公私財物的,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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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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