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壹:偷稅9萬元可以定罪,偷稅1.5萬元不能定罪!公安機關在偵查壹起經濟犯罪案件時,發現犯罪嫌疑人隱瞞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應納稅款,於是立案偵查。經調查核實,犯罪嫌疑人偷稅金額約9萬元,占應納稅款的12%。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壹條第壹款的規定,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10%以上不滿30%,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0萬元以上5倍以下罰金。
擴展數據:
初始漏洞和後續漏洞:
法律漏洞以存在的時間順序為標準,有初始漏洞和後續漏洞。所謂從頭漏洞,就是法律漏洞在法律制定的時候就存在了。
所謂後續漏洞,是指法律制定實施後,由於社會客觀形勢的變化和發展而產生的新問題,但這些新問題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沒有預見到的,因此沒有納入法律規制的範圍,構成了法律漏洞。
其中,初始漏洞可分為知漏洞和不知漏洞。這種劃分是基於立法者在立法時是否已經認識到法律條文的缺失。知道了漏洞,就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已經意識到法律的條文存在不完善或者疏漏,但是卻把這個問題留給了其他機關或者部門。
通過解釋或補充細則等方式建立規範。知道有漏洞是基於對壹些問題的不成熟認識,比如當時法律的規定,可能會導致以後的不利,這些問題可能會通過法律解釋、法律補充、司法判例或者學術理論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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