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權威並不簡單等同於國家的強制力,也不簡單意味著法律的正當性。真正的法律權威應該是人民在有效強制力的保障下對法律的信仰和服從:
1,法律的效力或法律的強制力既是保證法律實施的重要基礎,也是法律權威的外在體現。法律內容的合法性是法律權威的內在來源;
2.有強制力但沒有正當性的法律只是沒有權威的威脅,有正當性但沒有強制力的法律只是軟弱的說教,對處在善惡邊緣的人類沒有威信;
3.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保證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
4.和諧社會是法治社會,政府依法管理,社會依法運行,公民依法行事;
5.法治的響度取決於社會上每壹個對法治深信不疑的人的回聲;
6.信仰法治是對良法良治的尊重,也是深信吉兇與行為有必然聯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