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曾經說過:法律就是秩序,好的法律可以導致好的秩序。雖然這只是揭示了法的價值的壹個方面,但卻說明了秩序在法的價值中的重要性。法律中的秩序主要是指社會秩序,它表現為壹種由法律結構、法律規範和法律權威構成的法律狀態。毫無疑問,法律是為秩序服務的。關鍵是法律服務於誰的秩序,服務於什麽樣的秩序。秩序是法的基本價值,首要任務是保證統治階級秩序的建立;其次,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間期待行為安全與行為和社會的協調,這就決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價值;第三,法律是其他價值的基礎。自由和正義雖然排在秩序之前,但也需要以秩序為基礎。沒有秩序的保障,壹切價值都會因為缺乏必要的保障而受到現實的威脅,最終失去意義。但秩序必須符合人性和常識,所以要受到自由和正義的制約。
秩序是法的基本價值,首要任務是保證統治階級秩序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