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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邪惡本質論

所謂性善論和性惡論,其實是儒家和法家為了解釋自己的理論而發明的理論。事實上,人類生來就沒有善惡觀念。無性?是最正確的答案。

眾所周知,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紛爭不休,思想界也迎來了壹場轟轟烈烈的大繁榮。這個時代背景下,百家爭鳴?幾乎如火如荼,尤其是儒家和法家這兩個突出的學派,都進入了大眾的視野。

然而,儒家和法家之間的鬥爭是無休止的。從壹開始,儒家和法律就水火不容。儒家崇尚王道,認為儒生應該?法顯國王?讓君主成為可以與姚舜禹相提並論的聖主;而法家認為應該是?法國王後?說白了,誰的拳頭硬,誰就應該受到懲罰。

另外,儒家思想?性善論?著名的,自孟子以來,性善論就成為儒家最具代表性的觀點之壹;法家認為呢?性惡論?是世界的真相。那麽,誰是對的,邪惡還是善良?

事實上,準確地說,這兩種說法都不正確。為什麽這麽說?性善性惡無非是儒家和法家為了配合自己的根本思想而發明的壹種論調。儒家認為應該是?起起落落?讓世界回歸到以血緣親屬為紐帶的三代社會;

所以性善論是壹定的,否則血親管理天下的合法性在哪裏?另壹方面,法家是壹個純粹為了幫助國王鞏固統治、維護權威和鎮壓臣民而發明的思想流派。?性惡論?,自然成了他們的想法之壹。

而且,最重要的是,法家不僅認為人類生來就是惡的,而且認為人類應該是惡的,惡比善更好。這兩種觀點都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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