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基本含義是“法”,是指由最高權力機關[部門]頒布實施,對被統治者具有約束力和強制性的原則。狹義上可以指地方到國家立法機關頒布的法律法規,也可以指既定的行為準則。指特定法律時是可數名詞。表達全法時,是不可數名詞,帶或不帶定冠詞the。當法律表示某壹種法律時,不加定冠詞“the”,但當確切表示某壹國家或某壹時間的法律時,應在其前面加定冠詞。法律延伸也可以指“規則”和“條例”。
Law也可以解釋為“法律”,是不可數名詞。壹般沒有文章。
那個?法律在美國口語中使用,可以表示“執法者、警察”,只用單數。那個?法律也可以解釋為“律師”,遵循什麽?法律就是“做律師”。
參考資料:
1.法”?。百方百科. 2015[引用日期2015-12-17]
2.?範忠信《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
3.?丁小虎。法的基本精神與當代中國法律的發展[D]。上海:上海大學,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