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系親屬的範圍包括法律規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2.直系親屬還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3.直系親屬不僅限於自然血親,還包括法律所虛構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
直系親屬的繼承順序:
1,第壹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第三順序繼承人:依法繼承的其他親屬;
4.沒有繼承人時,遺產歸國家所有。
綜上所述,法律規定的直系親屬範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及其配偶,不僅包括自然血親,還包括直系血親以及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繼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5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孫子女是近親屬。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