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導向作用。這是指法律對個人行為的引導作用,包括確定性引導和選擇性引導。確定性指導壹般是規定義務的規範的作用,選擇性指導壹般是規定權利的規範的作用。
第二,評價的作用。這就是法律作為衡量和標準對他人行為的作用。
第三,預測作用。這是當事人之間行為的作用。
第四,強制作用。這是對犯罪者行為的影響。
第五,教育的作用。這是普通人行為的作用,包括正面教育和負面教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