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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有什麽區別?

1,不同範圍

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部門規章的範圍不同。法律法規的範圍最大,包括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是分開的。

2.不同的制造商

法律法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部門規章適用於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機關和其他部門。

3.不同的適用對象

法律法規適用於每壹個人,從國家領導人到普通民眾;行政法規是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而制定的,不適用於普通民眾;部門規章也不適用於普通人。調整內部行政關系的是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各審計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是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立法通過後,總統將簽署總統令予以公布。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行政法規壹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和規定的形式制定。行政法規的頒布需要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其效力次於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部門規章是國務院所屬的部委。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和規定,也是經濟法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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