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壹是規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導思想和立法依據。
首先,它們之間的區別是:
第壹,憲法規定的內容是國民生活中的根本問題,而教育法規定的內容是關於國民生活中的教育。
第二,與教育法相比,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教育法更嚴格。
第二,它們之間的相似之處是:
第壹,憲法和教育法都是我國制定或承認的法律,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對社會全體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因此,上述材料中關於公民受教育權的規定適用於所有公民。
第二,上述材料中兩部法律規定的內容是中國人意誌和利益的體現,對社會全體成員具有規範和保護作用。
第三,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
第壹,憲法是教育法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教育法依據憲法制定,是公民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在憲法中的具體化。
第二:教育法的內容不得違反憲法,否則因違憲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