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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的工作如何分工、分組、協調?

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1.就業務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向咨詢單位提供法律意見;

2.為咨詢單位起草、審核和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3.為咨詢單位起草、審核和修改內部規章制度,幫助咨詢單位建立和完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

4.為工商、稅務、勞資、環保等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由咨詢單位參與;

5.為咨詢單位催收應收賬款,協助制定不良資產處置方案;

6.應咨詢方的邀請,參與咨詢和談判,起草、審核和修改相關合作文件;

7.發送律師提醒函、咨詢建議函等。應咨詢單位的要求向有關方面提供;

8.為咨詢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法律依據,並對其決策中的法律可行性和風險出具律師意見;

9.對咨詢單位已經面臨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協商、協調、調解;

10,為咨詢單位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獨家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咨詢,協助咨詢單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11.作為咨詢單位的代理人參加訴訟和仲裁,簽署、送達或接受法律文書;

12,協助咨詢單位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13,根據咨詢單位需求,提前介入企業各類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14.不定期向咨詢單位介紹和宣傳新頒布的與企業密切相關的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

15.協助咨詢單位處理好與政府相關部門的關系。

16.應顧問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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