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沒有區別,只是名稱不同。它們都可以稱為委托合同。委托人也可以叫委托人,代理人也可以叫受托人,但本質上沒有區別。我國民法確立委托代理關系的意義在於,委托人本人不願意或者不能親自參加某些民事活動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參加。此時受托人已經成為我的代理人,其參與委托民事活動的行為後果可以直接歸於委托人本人。委托內容主要包括委托事務、委托權限、委托期限和特別授權事項等內容。代理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進行代理活動,其代理行為應當保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不得采取侵害被代理人的行為。代理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如果超越權限行事,則無權代理,其行為效力待定,須經被代理人本人追認後方能生效。
法律客觀性:
《民法》第壹百七十二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繼續代理,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