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資各方簽訂合資合作意向書。
2、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計劃或業務部門)
3.名稱預先核準(工商部門)(律師港領取或下載設立申請登記表[下載地址:中國外商投資登記網]簽字時提交相關原件)。
4.合同、章程審批(商務部門)(文件批準後,到技術監督部門辦理企業代碼預留手續,再到商務部門辦理批準證書)。
5、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外匯、金融、海關等部門備案
二。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設立企業申請書(原件壹式三份);
2、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NDRC或商務局,原件);
3、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工商局,原件——離開工商部門後需加蓋章證明與原件壹致);
4.合資、合作企業投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的合同及其附件、章程;獨資企業只需要提交公司章程;
5.主體資格文件(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等。、有效復印件)和所有投資者的資信證明——外國投資者的相關文件必須經相關部門認證並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6.全體投資者委派的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候選人名單,中方董事的身份證明、任命書和簡歷;
7.註冊地和生產地證明;
8.進口材料清單;
9.有授權代表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10,企業代碼賦值通知書(技術監督局,原件);
三、簡要說明
1,外商投資企業的外資比例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2.外資按合同章程分期註入,但第壹期必須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註入,且不得低於認繳資本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