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簡述法律規避的有效性。
答:關於法律規避的效力,各國在立法、理論和實踐上都存在差異,主要有兩種情況:
(1)法律規避有效。壹些早期學者,如Waht和Weiss,並不認為國際私法中的法律規避是無效行為。他們指出,既然雙邊沖突規範承認外國法律可以和國內法壹樣適用,那麽中國人為了建立壹種根據本國實體法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或法律關系,就在外國設立壹個允許
問:簡述法律規避的有效性。
答:關於法律規避的效力,各國在立法、理論和實踐上都存在差異,主要有兩種情況:
(1)法律規避有效。壹些早期學者,如Waht和Weiss,並不認為國際私法中的法律規避是無效行為。他們指出,既然雙邊沖突規範承認外國法律可以和國內法壹樣適用,那麽中國人為了建立壹種根據本國實體法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或法律關系,就在外國設立壹個允許這種法律行為或法律關系成立的連接點,以達到適用對自己有利的法律的目的,這並沒有超出沖突法所允許的範圍,也不與沖突法相沖突。
(2)法律規避無效。主張法律規避無效的學者認為,法律規避的目的是規避國內實體法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通過欺詐手段實現,屬於違反公共秩序;另外,根據“欺詐使壹切無效”的原則,應當否定法律規避的效力。
今天查了2013年6月北京的成績,高數(壹)91,* * *和事業單位會計88。感謝網校的劉偉宏先生和劉艷霞先生,我在短時間內取得了如此好的成績。我以後會繼續關註網校的。加油!
在6月5438+10月的考試中,我終於通過了“* * *思想概論,* * *理論與* * *”重要思想。之前考了六七次,都沒通過。在我接近放棄的時候,我報了學校進行輔導。非常感謝網校和老師們讓我重拾信心。還剩三個門,我要加油了。下壹步就是攻克國際商法,希望能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