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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是多少?

法律分析:沒有固定的標準,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被贍養人的經濟能力。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兒費。承擔兩個以上子女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參照上述比例,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保育費數額。特殊情況下,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撫養費是父母或者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承擔的生活、教育費用。我國的法定贍養是指在這些人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第1085條子女離婚後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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