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有強烈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專業素質和敬業精神。
3.具有法學碩士以上學位。
4、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法律職業資格。
5.2014屆畢業生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8 1後出生)(非京籍須符合進京條件)或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6 1後出生)具有北京市。
6.具備正常履行應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能夠適應獨自出差和外出考察的工作。
二、報名方式
申請人請於4月11前將以下材料郵寄至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6號首都大廈7樓北京市長安公證處。郵寄材料截止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
材料要求如下:
(1)完整填寫申請表(見附件)並粘貼近期1寸免冠照片;
(2)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和資格證書復印件;
(4)其他自行準備的材料。
三、考試安排
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後,確定考生名單,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人:範江寧電話:65544485
北京長安公證處
2014 3月31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