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比如這個國家有十個人,七個是被統治階級,三個是統治階級。那麽法律就沒有體現七人的意誌,而只有三人的意誌。在此基礎上,統治階級有甲、乙、丙三人,掌握國會、行政、司法大權。
會議期間對壹項動議進行表決,其中A認為應該是A (A的意誌),B認為也是A (B的意誌),C認為是B (C的意誌)。最後通過A .這個時候A就是國家意誌。但這時,A不同於A和B,也不同於C的B..另外,這裏的國家意誌對應的是個人意誌。
這句話的意思是,法律並不反映統治階級的個人意誌,而是通過國家的形式反映統治階級整體所表達的意誌。
法律體現的統治階級的意誌並不是統治階級的全部意誌,而只是上升為國家意誌的部分。因為統治階級的意誌還體現在國家政策、統治階級的道德、最高統治者的言論等形式上。並不是所有的意誌都必須以法律的形式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