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當地法院網站,逐步輸入案號、查詢碼、驗證碼等信息,查詢案件狀態。按照受理通知書上的操作就可以了。從受理日期(2014 10之後受理)到結案文件送達最後壹方的日期,可以查詢信息。如果不知道當地網站,可以直接去省級查詢。
2.去法院進行人工或自助查詢。
帶上身份證,去當地法院找人工櫃臺,告訴櫃員案件的查詢碼,櫃員直接幫忙查詢。或者自己去法院的自助查詢機查詢,根據自助查詢機上的提示依次輸入自己的案件查詢碼,這樣也可以查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