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論如何,“暴力”永遠解決不了問題,只會加劇問題。
(2)至於法律途徑,只是解決問題的最終途徑,但不壹定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法律可以讓他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妳的損失,但解決不了妳們以後能否作為鄰居和睦相處的問題。
2.建議:
(1)既然妳有合同(應該是宅基地證吧?),還有就是規則局給出的意見:是合法的建築行為。
(2)妳可以先找村委會或者派出所再調解壹次,看看能不能讓對方讓步,讓妳的房子按照批準的寬度建。
(3)如果這個最後調解還是不行:通知派出所妳家什麽時候開工,然後請人來做。
(4)如果對方再阻攔:第壹,妳立即報警,讓派出所解決。派出所要給對方治安拘留或者罰款;第二,妳可以收集妳家因為他阻撓妳家建設而遭受損失的證據(包括建築工人的工資,消耗的材料,妳家因為延長租期而多付的租金等。),然後到法院起訴他,要求他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他的家人還阻攔,可能構成拒不履行判決罪,會讓他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