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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的法律定義是什麽?

正當防衛又稱正當防衛,是大陸法系刑法中的壹個概念,意思是“針對實際的不法侵害,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的行為”。

與緊急避險、自助行為壹起,是壹種權利自助方式。

參考刑法第二十條。

第壹

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毆打、殺人、搶劫、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身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但仍屬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的本質在於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

擴展數據:

防衛過當是指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過度防衛有以下特點:

1.防衛過當罪的客體只能是其構成的特定犯罪的客體。對於防衛過當,應當根據犯罪形式和客觀行為性質以及我國刑法分則的相關規定定罪量刑。

2.防衛過當客觀上表現為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具有防衛前提且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防衛過當構成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有罪。這類犯罪表現為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態度,其防衛行為是否會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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