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就要搞清楚,到底是物理運動中的因果關系,還是社會運動中的因果關系。犯罪是社會運動的壹種形式,如果簡化為物理運動,就很難理解和解釋,所以作者主張因果關系就是社會運動中的因果關系。
相應地,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範圍也是犯罪行為造成危害結果的範圍。換句話說,因果關系在確定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範圍中起著重要作用。從原因來看,危害結果的範圍可以分為作為引起的危害結果和不作為引起的危害結果;根據危害結果的表現形式,危害結果的範圍可以分為物質危害結果和精神危害結果。
法律因果關系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即法律因果關系的判斷標準由法律明文或默示規定,法官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和法律價值對案件進行判斷、選擇和定案。
2.動態!也就是說,是壹個尋找、篩選、定性的過程!這與本文的特定視角和法律因果關系的動態觀察是壹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