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補償是補償性的,也是懲罰性的。因此,如果獲得補償,其值必須小於相應目標的補償金額。懲罰性是為了懲罰行為人的行為,賠償只是為了彌補行為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不具有懲罰性。賠償來自於無過錯形式的公平原則。按照公平原則,還是要適當補償的。賠償涉及過錯,侵權違約是賠償。發生依據不同:國家賠償是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引起的。國家賠償是由國家的正當行為引起的。性質不同:國家賠償是國家對其違法行為承擔的壹種法律責任,意在恢復法律行為的應有狀態。國家賠償是壹種例外責任,意在為因公共利益遭受特殊損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救濟,以體現公平負擔的精神。承擔責任有不同的方式:國家賠償原則是貨幣賠償,輔以歸還和返還財產。國家的賠償責任是支付壹定的錢。承擔責任的時間不同:國家賠償以損害的實際發生為條件。國家賠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前,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六條* * *壹方違約損害對方人身權、財產權的,受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