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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勞務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口頭勞動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雖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需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如果有口頭約定,有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的合法訴求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因為勞動合同是合同的壹種,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供勞務應當以特定的書面形式預定,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勞動者應當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麽?

勞動合同的作用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產程非常復雜,千變萬化。不同行業、不同單位的合同制工人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同的。國家法律法規只能規定性的問題,無法規定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這就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業務深度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充分發揮勞動者的專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

綜上所述,是有效的,但是勞動合同最好是書面形式。口頭勞動合同對勞動者不是很有利,所以在單位不給書面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主動簽訂書面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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