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忙碌
指所有人實際控制事物。占有是實際占有或控制財產的權利。
所有權的占有既可以由所有權人本人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占有分為不同的類型,以區分不同的占有狀態。
第壹,所有權與非所有權。所有權人的占有是指所有權人在行使所有權的過程中,親自支配自己的財產。非所有人占有是指除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對財產的實際控制和占有。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這是非所有者占有的進壹步分類。法定占有是指基於法律的規定或所有人的意誌而產生的占有權。非法占有是指沒有法律依據或者未經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這是非法占有的重新分類。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時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自己的占有是非法的。惡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占有是非法的。
使用
使用權是指根據物的屬性和用途使用物的權利,以實現權利人的利益。所有人對物的使用是所有權存在的基本目的,人們通過對物的使用滿足生產生活的基本需要。所有者在法律上當然享有使用權。此外,使用權也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轉讓給非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