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的主要區別如下:
1,不同時間生產:
法律碩士(法學)是教育部2009年為調劑考生而新設立的專業學位。法律碩士(非法學)是2000年開始招生的專業學位。
2.招生對象不同:
法碩士(法學)的招生對象是學法學的本科生,與非法學專業有明顯區別。而且因為本科階段學過法學,所以研究生階段會安排更多時間實習。
3、考試的側重點不同:
因為法律碩士(法學)的招生對象是本科學過法學的學生,所以專業課和綜合課的理論題比較多,也就是主觀題比較重要。相對來說,法碩(非法學)的主觀題比重長期以來是固定的,沒有法碩(法學)那麽多。
4.被審查的教科書是不同的:
對法律(法學)的客觀認知還沒有規範化,體現在至今教育部還沒有出臺權威的參考書。2005年以前,法碩(非法學)把考試指南作為權威的復習教材。2006年以後,教育部考試分析逐漸作為出題和評卷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