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試科目共四門,包括政法、外語、專業綜合課(包括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專業基礎課(包括民法、刑法)。其中政治理論和外語參加研究生全國統壹入學考試。綜合基礎課、專業基礎課等業務考試科目為全國聯考科目。
聯考科目的考試範圍和要求以全國法律碩士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司法部法學教育司組織編寫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為依據。
法學碩士(簡稱JM)是專業碩士學位之壹。自1996起,我國試點LLM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置。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是壹個層次的,培養方向不同,各有側重。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和學為導向,法學碩士是以應用和實踐為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