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急需的四類法律人才
第壹類:熟悉涉外法律的人才。
擅長民法商法經濟法的可以考慮這幾個發展方向:WTO法律人才,外國律師。據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WTO法律人才相當短缺。在中國幾十萬律師中,能處理涉外事務的只有2000多人,能用外語熟練參與談判、簽訂合同的只有200到300人,而且壹半以上集中在北京等大城市。
第二類:擅長房地產法的人才。
這些人才不僅要熟悉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法規,還要了解有關房地產的技術知識。比如房地產抵押工作。
第三類:專註金融的人才。
包括保險、投資、國資、期貨、證券等方面的律師和代理人。這些人不僅要熟悉壹般的法律理論知識,還要對各種專業法律領域有深入的了解,包括公司法、稅法、收購兼並、資產重組、銀行、證券等法律。最好有政府頒發的代理人資格、國有資產產權界定資格、證券律師資格等專業資格。這些具有專業特長的律師,可以確保為不同行業的客戶提供有針對性的、優質高效的專家服務,同時降低客戶為獲得法律服務所支付的費用。
第四類:熟悉知識產權法的律師。
除了掌握知識產權法的基本理論外,還要關註國際上知識產權的最新發展。近年來,知識產權在國內外都有了新的發展,並在不斷增加和完善,因此必須跟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