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法律和道德是壹體的,可以混同。但法律與道德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系,它似乎協調著道德沖突。法律作為兩個獨立的實體,依賴於道德的存在,但它是獨立的,並不完全依賴於道德規範。只有在總體上,符合道德規範的法律規則才更容易被人們接受,更有生命力。那麽這樣的法律體系也會相對穩定。
法律規範之所以能被壹般公眾遵守,不僅僅是因為其背後的國家強制性,更重要的是這些法律規範符合道德原則,人們相信其正確性、合理性和正義性,即法律固有的道德價值。同時,法制建設和社會秩序的維護往往是通過道德功能來實現的。而且,實現法律功能的最佳途徑是通過長期的社會實踐,將法律規範的內在價值內化為人類的道德信仰,並在人們普遍接受後形成思維定勢。並且用這種思維定勢來支配人的行為,那麽這種思維定勢既是合法的,也是道德的,那麽在其支配下的行為也會是合法的,也是道德的。這樣,法律調整社會的最終目的就達到了,它的作用也就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