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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法律援助服務?

法律主觀性:

法律援助範圍如下:1。刑事案件。2.請求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3.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勞動報酬。4.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業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醫療費用和賠償。5.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主張人身侵權賠償。6.請求國家賠償的案件。7.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請求。8.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項。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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