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30-11:30
夏季:下午2:00-5:30
冬季:65438+下午0:30-5:00
法律援助的形式:
1,法律咨詢,起草法律文書;
2.刑事辯護或刑事代理;
3.民事和行政訴訟代理人;
4.行政復議、仲裁等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援助範圍:
1,刑事案件(法院指定辯護或當事人依法申請辯護。
2.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3、請求社會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的;
4.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的;
5.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6.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7.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8.因工傷、交通事故、醫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等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9、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10,因使用假冒偽劣種子、化肥等農產品,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11.因環境汙染、公共衛生和生產安全事故造成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12、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