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止侵權;
2.排除障礙;
3.消除危險;
4.歸還財產;
5、退賠;
6.修理、返工和更換;
7.損失賠償;
8.支付違約金;
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10,道歉。
對銷售合同提出爭議的標準: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例如,姓名、年齡、性別等。另壹方的;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
綜上,如果買賣合同敗訴,將根據法院判決結果承擔民事責任。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債務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債權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違規者的行為構成犯罪的,違規者還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由於債務人的原因致使全部合同不能履行的,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債權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五條
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不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