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實現“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的原則、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保障人權等方面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其戰略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法律援助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第二,法律援助是實現法治的有力保障。
第三,法律援助有助於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第四,法律援助有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第五,法律援助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
獲得法律援助是公民的權利,實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雖然我國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壹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需要我們進壹步研究問題的癥結,探索解決的辦法。
壹是資金嚴重不足。
第二,人員數量遠遠不夠。
三是法律援助覆蓋面不夠大。
第四,縣級地方的法律援助工作前景十分堪憂。
第五,現有的法律援助主要局限於訴訟領域,即幫助人打官司。
第六,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身份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