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有償服務嗎?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有償服務嗎?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費援助服務。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的正式名稱,直轄市、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機構。它是國家設立的專門的法律服務機構,為需要法律服務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弱勢群體和法律規定需要提供法律援助但本人沒有聘請律師的特定人員(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員、犯罪的未成年人等)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 上一篇:精神病法律史可以拘留嗎?
  • 下一篇:法學研究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