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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師有責任嗎?

因人而異。有些律師會把每個案子都處理好。有些人會認為是法律援助案件,不在乎。委托自己辯護的話可以聘請自己認為不錯的律師。畢竟妳覺得律師不好,就不會花錢請。法律援助的指定律師對重大刑事案件有壹定的執業年限,壹般是3年以上,有的地方是5年。律師的能力是有差距的,指派的律師好不好也有壹定的運氣成分。不過律師的基層在,不會耽誤。有時候自己委托的律師不壹定比指定的律師好。很多人會委托自己的律師。畢竟他們自己也能掌握委托律師的水平。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的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特殊案件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的, 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國家“十五”計劃綱要將“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確定為“十五”計劃的社會發展目標。黨的十六大提出“積極發展法律援助”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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