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根據追究的目的分為補償性責任和懲罰性責任:
1.懲罰,即法律制裁,是國家基於法律的道德性,以武力對責任主體的人身和精神進行制裁的壹種責任方式。
2、賠償,是國家基於功利主義,通過脅迫或當事人要求責任主體彌補或賠償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的損失的形式。
擴展數據:
法律責任的構成
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法律責任必須滿足的各種條件或標準,是國家機關要求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時的分析判斷標準。根據違法行為的壹般特征,我們將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概括為主體、過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五個方面。
1,主體。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反法律或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責任主體與違法主體並不完全相同。
2、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違法行為是指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超越權利界限行使權利的行為,是侵權行為的總稱。壹般認為,違法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壹般違法行為。
3.損害事實。損害事實是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對人身、財產和精神(或兩者)的損失和傷害。
4.主觀過錯。過錯是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觀故意或過失。
5.因果關系。因果關系是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因果關系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存在的壹種特殊形式。
百度百科-法律責任
人民網-增加承擔責任的方式,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