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國的法律規定和法律實踐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免責形式:1、非訴和協議免責,即被害人或當事人不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的,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實際上將被免除,或者被害人與加害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約定免責。2.免除不履行責任,即在財產責任的情況下,責任人確實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關國家機關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其責任。3.限制免責,即壹定時間後免除法律責任。4、自首、立功免責,是指違法後有立功表現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責任。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