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平責任原則
1,壹般情況。
2.正當防衛造成的損害。
3.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失。
4.無過錯暫時失去理智對人造成傷害。
5、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拋擲物、墜物致人損害。
6、當事人對塌樁損害沒有過錯。
7、對於對方的利益或* * *與利益的損害,當事人沒有過錯。
8.幫助勞動者因第三人侵權遭受損害,第三人不確定或者無法賠償的。
二、典型的過錯責任形式:
1.網絡侵權是指在網絡上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各種行為。具體包括兩個規則:壹是通知規則或提示規則,即“通知-刪除”責任,即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時,只有在受害人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後,網絡服務提供者才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損害的發生或擴大;二是知道規則,即網絡服務提供者只有在知道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情況下,才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