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可分為三種: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法律責任是違反法定義務的法律後果,其基礎是法定義務的存在;法律責任是承擔不良後果;法律責任的認定和追究,由國家專門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法律客觀性:
刑事責任是指根據國家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的區別在於:壹、追究的違法行為不同:行政責任是壹般違法行為,刑事責任是犯罪行為;二是追究責任的機關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由國家具體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決定;第三,法律責任的後果不同:刑事責任是最嚴厲的制裁,可以判死刑,比行政責任嚴厲得多。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我國理論界對刑事責任的定義有不同的看法。負面評價論影響較大,即刑事責任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因犯罪行為而依據刑法對其犯罪行為和自身做出的負面評價和譴責。具體來說,罪犯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判和懲罰。我國刑法規定: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只有法律規定的人才負刑事責任。行為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行為時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刑事責任意味著妳要受到懲罰。這是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道德責任的根本區別。刑事責任包含在法律責任中。刑事責任是指有刑事行為能力的人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責任由法律明確規定,也就是說沒有明文規定不構成犯罪。法律責任還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等。這是妳的行為違反了民法或者行政法的規定應該承擔的責任。壹般來說,刑事責任的處罰程度明顯高於民事和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