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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務-法治工作基本模式(05.6438+05)

1.推進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需要健全透明的預算制度。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規定,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常務委員會批準的政府預算、預算調整和決算應當及時公開,部門預算、決算和報表也應當公開。以下哪個陳述是錯誤的?(2017/ 1 /2)

A.依法行政要求及時修改和廢止不適應建設法治政府需要的法律。

B.透明的預算制度有利於避免預算的部門化傾向。

C.立法可以規範政府職能的轉變,為法治政府的建設掃清道路。

d立法要符合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但立法總是滯後於改革措施。

2.壹個城市建立並實施了?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作為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的前置程序。以下哪個陳述是錯誤的?(2017/ 1 /3)

A.有利於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合法性。

b是完善依法決策的重要舉措。

c是以法治促發展的體現。

D.它可以取代公眾參與和集體討論

3.梁想把兒子轉到離家近的學校上小學,學校要求他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梁找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群眾警告他,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等18證明。考慮到梁的困難,警方還是出具了壹份附言:?請問,學校可以因為孩子父母有犯罪記錄而剝奪孩子學習的權利嗎?以下哪個陳述是正確的?(2017/ 1 /4)

A.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損害公民合法權益。

B.警察的後記客觀上起到了普法的作用,符合?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質疑學校的要求,不符合文明執法的要求。

D.梁要求派出所開具不再開具的證明,法治意識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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