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馬克思、恩格斯在《生產黨宣言》中揭露資產階級法的本質時指出:妳們的法只是把妳們的階級的意誌當作法。
第二,法律體現的統治階級意誌是整體性的。體現在法律上的統治階級意誌是* * *統治階級的同壹意誌,是整體性的。
不是個別統治者的任性,也不是統治者個人意誌的簡單相加。
第三,法律體現的統治階級意誌是統壹的。這意味著指法只是反映了統治階級的意誌,而不是被統治階級的意誌。
第四,法律的階級性和社會性。法律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同時,法律本身也具有社會性。
法律的社會性主要表現為法律對人類社會基本生存條件的維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