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5年;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6年。
2.取得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4年;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1996)77號(1996年8月26日)發布前,已受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科。
1、1970(含1970,下同)前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5年。
2.1970之前大專畢業,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0年。
3.1970前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5年。
符合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可按規定報名參加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
因違反考試紀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仍處於休學期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08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