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20165438 2004年+65438 10月+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表決通過,將65438+4年2月定為“國家憲法日”。2019年2月4日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1年2月6日至18年2月7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部署開展以“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題的“憲法宣傳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通過了1954、1975、1978、1982四部憲法。我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憲法”,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1982和12通過。“八二”憲法分別於1988、1993、1999、2004、2018年進行了五次修改。
法律條款
所有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所有中國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中國人民和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