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解答法律咨詢、制作法律事務文書、起草陳述、揭秘、申訴、答辯狀、訴狀、支付令、公示催告、申請仲裁、民事合同、合同、命令、遺囑、贈與等法律文書、擔任法律顧問、辦理證券法律業務等。,可根據需要按協議或時間收費。關於每小時收費的規定:
處理各種案件的參考時間。
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律師人數超過兩名的,按照各自的收費標準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收費時間。
1,處理訴訟案件:
(1)查案卷5小時。
(2)查閱案件相關資料(每次2小時)
(3)調查取證4小時(每次)
(4)代理人參與調解2小時。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小時(每次)
(6)庭前準備(包括準備答辯、代理要點、撰寫答辯、代理詞、案例分析等。) (每例8 ~ 10小時)
(7)從出庭4小時開始。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3小時)
(9)申訴2小時。
2.處理非訴訟業務:
(1)提供法律咨詢從1小時開始。
(2)辦理其他非訴業務2小時。
計時收費等級劃分:
在每年財務會計開始日之前,律師事務所應當為本所每名律師選擇並確定壹個收費等級,作為當年計時收費的適用標準。
第壹檔:100-200元/小時;
二檔:2O0-400元/小時;
三檔:400-600元/小時;
第四檔:600-800元/小時;
第五檔:800-100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