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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詢與法律咨詢的區別

法律主觀性:

公司法務與律師的區別:律師是作為壹個支柱群體存在的,可以充分代理各類訴訟,從宏觀角度掌控公司法的壹切問題,其業務成效將直接影響企業的生存;法務不同於律師,通常作為企業的輔助團隊存在。其職責主要是保障企業的日常法律事務,工作內容比較單壹。律師對企業風險的控制會有更明顯更直接的必然聯系,而法務不可能達到這麽高的水平。法務人員是公司的員工,需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企業應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並進行管理。律師的工作場所是律師事務所,法定工作場所是自己的工作單位。律師為不特定的人提供法律服務,律師只為自己的單位從事法律工作。出庭是律師的重要業務,法務在本單位沒有訴訟就不會從事訴訟業務。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

受被告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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