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除工傷外,公司對實際控制人的事故不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即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活動存在問題的,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僅以個人名義的行為出現問題,個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可以依法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作為實際控制人,如果個人在工作中受到傷害,公司需要賠償;作為實際控制人的個人有違法行為的,其公司不承擔責任,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壹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
上一篇:申請法律援助下一篇:法律專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