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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法律上的人格化,依法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獨立享有人民。

壹.什麽是法人

1.法人是依法人格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2.註意,法人的設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資金;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的企業法人,享有法人財產權。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法定代表人主要承擔民事責任;

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廠長、公司董事長等。);

3.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其所在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訴訟行為是其所在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其所在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是有壹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理人本身的行為,而是對被代理人有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是企業、事業單位等的行為。

4.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我國法律實行單壹法定代表人制度,壹般認為法人的行政首長是其唯壹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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